“印”,《說文》曰:“執(zhí)政所持信也?!倍斡癫米ⅲ骸胺灿泄偈卣呓栽粓?zhí)政。”這就是說,無論官職大小,都有“印”,這便是所謂的“官印”。在平民百姓的歷史長河中,他們曾經(jīng)與“印”無緣。這“印”即“信用”“憑證”,是大小官員權(quán)力與職責(zé)的憑據(jù)。
小篆的“印”,上面是“手”下面是“卪(jié)”?!皡m”,是玉質(zhì)“憑證”,古時稱“瑞信”。這個字,是“節(jié)”的本字,后又分化出“莭”,再簡化為“節(jié)”?!胺?jié)”,就是“憑證”,類似于后來的通行證或身份證。以“手”抓“玉卪”,意味著手握權(quán)力的大小官員都持有此“印”。
甲骨文中,已經(jīng)有“印”字,其形狀與“印”字左右顛倒。小篆里,這個字排在“印”之后,讀“yì”,《說文》解為“按”,即“蓋章”時用力向下摁的動作。東漢許慎雖未見過甲骨文,但他搜羅的小篆“印”字和這個“反印”,都自甲骨文演化而來。其實,甲骨文中的許多字,都有左右互換的契刻實例。
段玉裁也未見過甲骨文,但他分析得很有道理。他從古音韻角度認(rèn)為,這兩個字很可能是一個字的不同發(fā)音——一個“急讀”一個“緩言”。的確,“yì”緩讀就是 “yìn”了。段氏還說,這個讀“yì”的“反印”,是“抑”的本字,還假借為語氣詞“噫”和“懿”,并舉《論語》《國語》《禮記》中的多處用法為例。
“印”為“執(zhí)政所持信也”。東漢衛(wèi)宏《漢舊儀》詳細(xì)記載了漢代王侯將相及至年俸二百石官員“所持信”的等級和規(guī)制。材質(zhì)不同,“印紐”所刻“靈物”不同,綬帶顏色亦不同。這也透露出諸多重要信息——比如“璽”,比如“章”。
《說文》曰:“璽,王者之印也?!痹S慎收入的“璽”字,下面是“土”,故歸入“土部”。但他也說:“籀文從玉?!倍斡癫谜J(rèn)為,“從土”之“璽”當(dāng)為“古文”。其實,本字應(yīng)該“從玉”,“從土”只是“添筆、減筆”之異體字而已。
《韻會》曰:“璽,信也,古者尊卑共之。秦漢以來,惟至尊以為稱。”原來,不分高低貴賤,皆可用“璽”,秦漢以后,才變?yōu)橹挥小爸磷稹狈娇墒褂昧?。再往后,僅只皇帝之“印”稱為“璽”。
“章”,指高等級官員之“官印”上的文字。如前述及,“列侯黃金印,龜鈕,文曰某侯之章”。能夠在“官印”上刻“某某之章”的,還包括“丞相、太尉與三公前后左右將軍”,以及年俸二千石的“高官”。再往下的官員,只可鐫“某某之印”或“某某印”字樣。稱“章”,大概一有“大材”之義,二含“律規(guī)”之威。這些高官,為國之棟梁,“蓋章”發(fā)布的文字也就不是一般性的通知之類。
皇帝之“印”,唐武則天時改稱“寶”。唐初,太宗刻“受命元璽”,以白玉為螭首,文曰:“皇天景命,有德者昌?!蔽浜蟾闹T璽為“寶”。中宗即位復(fù)稱“璽”。開元六年,又改為“寶”。此后,唐“傳國寶”改稱“承天大寶”。
至晚于漢,除“官印”外,已有私印?!八接 保小懊 ?。元陶宗儀曰:“凡名印,不可妄寫,或姓名相合,或加‘印’‘章’等字,或兼用‘印章’字?!?,可回文寫,姓下著‘印’字在右,二名在左是也。單名者,曰姓某之印,卻不可回文寫?!彼€說:“漢人三字印,非復(fù)姓及無‘印’字者,皆非名印。……漢張安字幼君,有印曰‘張幼君’。右一字,左二字。”
唐宋以后,“印章”,更加平民化,也愈加藝術(shù)化。古人對印章頗有講究,如今治印,亦須尊重古法。宋徽宗敕集《宣和印譜》;王俅有《嘯堂集古錄》;王厚之有《復(fù)齋印譜》;趙孟頫著《印史》二卷,等等。從“官印”到“私印”的演變,亦映射了社會的變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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